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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人掉头被撞 为何路人赔偿
法律条文冷冰冰写着"行为人无过错,但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"。李师傅递烟那会儿离事故现场三米远,监控里连他影子都没挨着事故边儿。可《民法典》第182条偏说"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",活生生把好人圈进责任圈。
菜市场张婶说得在理:"现在扶人都得先找证人,谁还敢管闲事?"去年她帮摔倒的刘奶奶叫救护车,反被家属缠着要误工费。法院调解室里那盆绿植蔫头耷脑,就像张婶憋屈的心情。
交通队的调解员老周私下摇头:"判例看多了心凉半截。"上个月快递小哥帮拾荒老人推车被判次责,调解书墨迹没干透,小伙子就红着眼眶撕了副本。法律本该是惩恶扬善的秤杆子,如今倒成了捆住手脚的麻绳。
胡同口修车铺赵哥说得糙:"好人卡不如监控卡好使。"他工具箱里常年备着执法记录仪,帮邻居挪车都得先掏手机拍一圈。那些判例里白纸黑字写的"无过错责任",像把钝刀子慢慢磨着世道人心。
保险公司理赔员算过账,这类"无责赔付"案件三年涨了四成。有个大学生扶老人被索赔的案子,调解员直接说"就当花钱消灾"。判决书里"人道主义补偿"五个字,生生把美德标上了价码。
法学院的杨教授翻着《侵权责任法》直叹气:"法律不能逼着人见死不救。"他带的研究生做过实验,看到模拟事故场景时,带着执法记录仪的学生比空手的反应慢了足足七秒。那些闪烁的红蓝警灯里,照见的是越来越多人选择绕道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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